正涵电气
电 话:400-006-2003
       13508660044
传 真:0710-3752281
地 址:湖北省襄樊市江山南路6号
邮 编:441003
网 址:www.zhel.cn
E-mail:xfzhelec@163.com
低压配电设计规范
低压配电设计规范
 

   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已经有关部门会审,现批准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。 原国家标准《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)GBJ5483同时废止。

  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[1986]250号文要求, 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,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,共同对《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》(GBJ5483)修订而成。在修订过程中,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,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,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,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。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标准靠拢, 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,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、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,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,对配电设备的布置,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,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、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,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、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。

101条 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。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、配电可靠、电能质量合格、节约电能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,制订本规范。

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。

103条 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,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。

104条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 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

 

211条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。  

一、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;  

二、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; 

三、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; 

四、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;  

五、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,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。

212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, 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,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 1%时,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。

213条 当维护、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,应设置隔离电器。

214条 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, 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,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。

215条  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。

216条 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:

一、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、隔离插头;  

二、插头与插座;  

三、连接片  

四、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; 

五、熔断器。

217条 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

218条 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

一、负荷开关及断路器;  

二、继电器、接触器;  

三、半导体电器;  

上一篇:软启动
公司介绍 | 产品展示 | 工程案例 | 新闻中心 | 在线订购 | 联系我们
CopyRight @ 正涵电气版权所有
地址:湖北省襄樊市江山南路6号  电话:13508660044  传真:0710-3752282
邮编:441003  E-mail:xfzhelec@163.com  鄂ICP备11001743号-2